(一)身份证、户口卡(查验);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留学办统一印制的《在校生自费出国留学学历证明》; 在读硕士生应提交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在读博士生应提交本科阶段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培养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交纳培养费收据(国家规定统一使用的收据)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四)国家教委统一印制的《具有大学专科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留学申请表》(JW109A)和《具有大学专科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审核表》(JW109B); (五)提交公安局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的国外入学通知书(去美国需提交I-20表或IAP-66表)的复印件,博士毕业生到国外做博士后研究,需提交公安局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的邀请信原件; (六)近期免冠二照片二张(黑白彩色均可); (七)应届毕业生需提交不参加分配证明; (八)应届博士毕业生应提交学位办公室出具的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证明(限已通过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待发学位证书的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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