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一:会考科目严格按照中考要求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发布成绩。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为毕业会考科目。地理、生物学科在初二年级进行,实行闭卷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组织阅卷,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初二地理、生物具体考试时间分别为6月19日上午 8:00 —9:00 和10:00—11:00.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制定具体方案实施,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三年级的5月份进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二年级的6月份进行。
会考科目成绩均合格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凡有会考科目成绩不合格者要求升入省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就读的,市教育局一律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变化二、高中学校招收运动员的流程有微调,具体为:
1.运动员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各有关初中学校于5月15日前向招生学校推荐;
2.招生学校组织对有升学需求的运动员进行体育专业测试并于5月25日前将具体意见报当地教育局;
3.各县(市、区)教育局对照特招运动员要求,对各招生学校拟招学生基本信息进行初审,并在当地教育网公示一周后于6月5日前将拟招收运动员汇总表、扬州市招收优秀运动员申报表(一式三份)、辅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扬州市教育局体卫艺教育处。
4.扬州市教育局将在中考成绩公布前,将拟审批的具备特招运动员资格名单书面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招生学校,同时在扬州教育网予以公示,未列入公布名单以及列入公布名单但中考成绩达不到扬府办发[2011]111号文件中规定分数(优秀运动员须达到中考总分60%及以上,拥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资质的学生须达到中考总分50%及以上)的学生,各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办理特招录取手续,凡擅自录取的,将严肃追究招生学校及校长的违纪责任。
变化三、建立招生惩戒制度。为严明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相关民办学校凡跨省辖市招生未经过生源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录取手续致使所招收学生不能按期办理高中学籍的,将取消该民办学校下一年度高一招生计划。凡违规招生引起的矛盾和问题,一律由招生学校和相关教育主管部门自行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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